參觀申請說明

參觀申請說明

  1. 申請參訪埔頂水資源回收中心之一般民眾及機關團體,應於參訪前二週至參訪前四週內提出申請,以利相關作業之安排。

  1. EMAIL申請:經由本網站下載參觀申請表,填寫完畢後,以EMAIL方式傳送至本廠連絡人之電子信箱申請。
  2. 電話或傳真申請:一般民眾及機關團體撥打埔頂水資源回收中心服務電話,填寫申請表後,傳真傳至埔頂水資源回收中心,服務電話對外受理之時間為每週一至每週五08:30 ~ 17:00。
  3. 郵遞申請:一般民眾及機關團體經由本網站或服務電話取得並填寫申請表後,以公文、郵件進行申請。

埔頂水資源回收中心每週開放參觀之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共五天,如遇國定假日則該日不進行開放,參訪時間分為上午及下午二個時段供民眾進行參訪,參訪時間如下:

  • 上午: 09:30 ~ 11:00
  • 下午: 14:00 ~ 15:30

 

  1. 請於參觀時間準時前來。
  2. 參觀時請穿著褲裝及平底鞋,請勿穿著高跟鞋、裙裝及拖鞋以免發生危險。
  3. 請勿攜帶寵物、危險物品進入本中心。
  4. 請勿在參觀區域內飲食、高聲談笑、追逐嬉戲、隨地吐痰、亂拋紙屑等,並請確實遵守現場人員要求之安全守則。
  5. 不得私自跨越圍欄進入非開放區域。
  6. 請配合本中心人員安排,以維護參觀秩序及品質。
  7. 參觀日如遇颱風或天災等宣布停止上班時,即暫停開放參觀。
  8. 受限於本廠人手不足,參訪民眾或機關團體應注意自身與隨行孩童相關安全事宜並服從現場人員指導,如發生意外事故本廠概不負責。
  9. 其餘注意事項請遵守本中心接待人員之說明。

*一般民眾及機關團體申請參訪申請表(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