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許可年限本計畫自雙方用地交付及設定地上權均完成日之翌日起,興建營運之許可年限共計三十五年(不含管網先行施工期)
計畫範圍 本計畫之興建及營運範圍包含:➤ 埔頂下水道管網系統建設及營運1. 大溪區(埔頂地區)都市計畫區。2. 國防大學理工學院與員樹林地區。➤ 污水處理廠建設及營運:1. 大溪區(埔頂地區)都市計畫區。2. 國防大學理工學院與員樹林地區。